问题 | 取保候审有什么前提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非监禁性强制措施。
其首要的条件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也就是无需关押即可接受审判并执行刑罚的情况。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表明他们并未被判定为最大程度威胁治安环境的那部分犯罪分子。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致命疾病或失去自理能力,又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她们实施取保候审,由此避免因监禁环境造成身心健康的潜在损害。 最后,即使在羁押期已经达到期限,但案件仍未能审理终结时,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考虑对被告人施以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应归属于公安机关,且被取保候审的视嫌犯和被告人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 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农村;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报告。 如有违反这些要求者,应当被没收一定比例或所有的保证金,并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敦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构表示后悔,重新缴纳保证金及提供担保人,或者改为监视居住甚至施以逮捕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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