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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不逮捕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刑拘期限内(即37天时间),执法机构并未对涉案人员作出指控罪名成立的裁决,则必须对其予以解除拘留或是将强制性管制措施进行转换,例如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人权不受侵犯,避免他们遭受无理的长期监禁。
通常情况下,无法作出指控决定往往源于证据收集尚显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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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