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办取保候审还会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若通过申请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然而在此前提下倘若当事人违背取保候审之相关规定或案件出现全新的、重大的变动,那么其仍然有可能受到再度拘留的处罚。
需了解,取保候审仅是相对较轻的刑事强制手段,它并不能说明此案已经终结或者涉嫌人即是清白无辜。 尽管如此,只要按规定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基本上不会再面临被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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