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遇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发现其所涉案件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确实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的情况时,便可视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之一。
此外,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甚至有可能不构成犯罪,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再者,如果犯罪事实尚且模糊不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冲突,以至于无法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样可以被视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最后,如果根据现有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那么这也可以被视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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