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没解除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被依法决定不提起公诉,但若尚未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强制性措施,一般情况下是应由执法的机关来解除这种取保候审的严格限制。
这是由于,不提起公诉就意味着案件已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终止,已无继续对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的必要性所在。 然而,有时候可能因为行政工作流程的延误或者欠缺周全考虑,以至于未能做到及时解除该等措施。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逾期仍未获得解除,嫌疑犯有权向执法机关递交申请书,请求解除相关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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