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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要办理几次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应当遵循单次原则实施。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此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程度划分具体类型,分别勒令其向公安机关书写书面悔过材料、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进而提交担保人,或是执行监视居住权、予以逮捕处置等不同方式。
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获取到了新证据,则可能需要对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再次申请和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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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