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案不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所有涉案人员能否申请取保候审之问题,皆应依个案具体情节加以全面考量,而非以泛泛之谈予以解答;
其中涉及到诸多重要因素,如案件性质、案情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等等。 倘若同案人员在犯罪行为中所涉及的情节相对较轻,预计其将面临诸如管制、拘役或是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即无需与其他罪犯共同服刑——的处罚,或者当这名犯人不存在出于身体或心理原因导致无法自行照顾自己生活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策略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任何显著威胁时,这样的情况便有可能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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