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予批准逮捕并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状态的情节条件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执行独立的附加刑期; 其次为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法处罚,而在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出现对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 再次是犯罪嫌疑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主,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情况;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形,即犯罪行为已达到羁押期限届满的标准,但案件审理仍未得到完结,因此也需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 总结来看,对于犯罪性质、情节及嫌疑人个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是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关键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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