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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怎么取身份证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人的居民身份证一般由执行机关代为妥善保管。
若当事人因公事或私务性需求需获取身份证原件,则应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身份证使用目的及必要性。
经执行机关严格核实审查,如确保对既定案件侦办工作无实质性妨碍且当事人确已严格遵循各项取保候审规范要求,方可酌情予以批准申请人领回过往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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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