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新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新规则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进一步细化了其适用条件,同时严格限制了一些不适宜的情形;
在司法程序中,相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这类案件采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更为突出。 其次,我们着重强化了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力度,例如要求他们定期汇报自己的生活状况以及相关情况等。 再者,我们在保障金的衡量和设定上更加重视其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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