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又怀孕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释期间再次妊娠的问题,本应视具体情况选择延续原有的取保候审策略。
具体而言,怀孕系刑诉领域拟批准提取候审的特定条件之一,这既体现了对孕妇以及胎儿利益的特别关照,亦基于审判实践中的真实需求与合理考量。 尽管女性当事人的孕育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干扰庭审进程的开展,但是并不能对案件的常规处理流程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偏离与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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