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措施予以变更为更为宽松的取保候审,那么首要步骤便是由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友或是辩护律师向负责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办案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等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 倘若经审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等等,那么办案机关便会依法作出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当事人还需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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