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决定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取保候审。
普遍而言,当犯罪嫌犯的行为构成的刑事犯罪为较为轻微的类型,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或拘役刑期或者单独判处刑罚以外的附加刑; 也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采取取保候审作法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等情况时,人民检察院可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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