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度下,当检察院受理某起案件后,若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上述人员应依法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
在此过程中,公安局会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核查,并通过对案件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如经确认,确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者,检察院将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方式。 在整个审批流程中,检察院将会依法制定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报给负责执行的公安部门,以确保取保候审措施得以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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