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什么条件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要求:首先,涉嫌犯轻罪且情节轻微,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或拘役等非监禁型处罚,亦或是可能独自适用罚金等附加刑者;
其次,因为涉嫌的犯罪,面临着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死缓除外),而在取保候审后其性格和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者; 再次,若是已患有某种严重的疾病且无法照料日常生活,或是正处在孕期哺乳期间的妇女,经过判断,通过取保候审也能避免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者; 最后,如果已经超过了羁押期限,案件依然尚未了结,还需要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此时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能否得到批准进行取保候审,完全取决于司法机关结合案情作出的综合权衡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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