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取保候审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并非强制性的程序步骤,其适用与否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诸如罪行性质、情节构成以及涉案人员的社会危害性等等诸多因素都需要被全面权衡考量。
若犯罪行为严重,可能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又或是被告人具备逃逸、毁损关键证据等潜在风险,那么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显得合情合理; 然而,倘若案件情节相对轻微,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较低,同时能够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受审,那么取保候审或许会成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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