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无和解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应全面考虑多种因素。
通常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法定要求,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应用于附加刑的; 有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的; 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 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审结,需采用取保候审方式等,即便双方并未达成和解,依然具有获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尽管其他条件符合,仍有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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