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等于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事宜与立案过程并非同一概念。
所谓取保候审,它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受到明确逮捕或已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逮捕证据但需要对其采取改变现行强制措施的罪犯、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相关法律程序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时,要求他们主动提供担保人员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开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以确保能够随时受传唤并出席法庭审讯,进而不对其予以羁押或暂时性地解除了对其实施的羁押状态。 相较之下,立案则是法律机构在接收到各类来自报案者、控告者、举报者、自首者以及自诉人的诉讼请求资料之后,依据职权范围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后根据裁量权对其性质作出判断,决定是否将其视为刑事案件,并据此开展相应的侦查或审判等法律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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