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适合什么范围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被认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低且认罪诚恳者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这类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威胁的犯罪嫌疑人;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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