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无罪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之后,被宣告无罪所需要的实质性证据通常应涵盖以下方面:首先是能够直接证实当事人并未实际从事任何犯罪行为的各种实物证据以及书面文件;
其次是目击证人出具的证词证明其明确地指出涉案人员并未有任何违法行为; 第三则是从犯罪现场的勘验调查成果推断出当事人并不具犯罪嫌疑; 此外,诸如监控录像等视听设备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可清晰地表明当事人与该起犯罪事件毫无关联; 最后,经过专业科学鉴定的意见可以有效排除当事人涉及该次犯罪的可能性等等。 总而言之,要想证明当事人的清白,就必须从多个层面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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