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可以给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警方并未被赋予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的权限。
实际上,取保候审的决策权主要掌握在司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手中,他们会依据具体的案情为基础来作出这样的决定。 当警察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假设他发现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具备获准保释等待审判的资格,那么就会向直属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申请建议,而最后是否能获得批准,则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全盘性的决策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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