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何收取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被告人是否可以获得保释并收取相应的担保金时,必须结合以下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慎重权衡:
首先,断案过程的顺畅进行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所具有的潜在威胁也是影响保证金数目设立的重要依据; 此外,案件的性质、情节与犯罪程度的轻重程度也是构成保证金设定基准的要素; 针对可能被判定的不同刑罚等级,也应参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经济现状适时调整。 通常情况下,担保金额的起始数值定位于人民币1000元整。 而在处理涉及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保释申请时,则可将保证金起始额度适当下调至5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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