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能否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措施并非永久性权利。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有可能面临再次被刑事拘留的风险。 具体而言,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期间内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试图实施自杀行为、逃离监管区域或者销毁关键证据等; 或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及到新的犯罪活动; 亦或是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导致其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时,都有可能重新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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