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应该在什么阶段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
在侦查阶段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均有权作出决定为相关人员提供取保候审的援助。 同样地,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并作出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 在整个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审判阶段,最终作出是否给予当事人取保候审决定的权力归属于人民法院。 因此,无论是哪一阶段的异见人或被告人,他们都有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和机会,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并兼顾保障这些人员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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