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在逮捕前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往往可在刑事拘留和批捕两个环节进行。
具体来说,在案情侦查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身处的境况具备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等措施; 又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制度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等,则该犯罪嫌疑人即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而在经过法律程序批准逮捕之后,倘若相关案件的新情况有所出现,抑或是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等方面状况发生了特殊改变,事实上仍存在着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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