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和法院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及法院均可在特定情况之下行使并做出决定是否准予实施取保候审制度。
在检察机关进行的审查起诉环节中,若其认为犯罪嫌疑对象已满足取保候审所规定的种种条件,则可据此做出取保候审的相应决定。 而在法院层面,当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时,同样也有权依据具体案情酌情决定为被告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之决策往往是依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罪行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个人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与考虑后得出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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