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子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检控程序中,负责此项工作的通常是那些将潜在的刑事诉讼被告提交司法机关审理调查的相关机构或部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等。
例如,若该案为公安机关主导进行的调查行动,那么最终的取保候审判定权力将自然而然地移交给公安机关实施; 又若该案属于检察机关自主开展的侦破行动,那么决定权则会转交至相应的检察机关执行; 至于审判阶段,同样有权对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决策的是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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