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取保候审是自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名成立后申请了取保候审,并不表明行为人就具备了自首情节。
自首的定义应为犯罪实施完毕后自动前往司法机关投案,并且如实坦白自身所犯下的罪行。 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不能混淆于自首的概念。 若在盗窃行为发生之后,行为人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对自身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且真实的陈述,那么这便构成了自首。 但是,如果是在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后,才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那就不能称之为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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