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时间到期还会继续侦查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调查程序中,若被拘留者拘留日期届满,通常情况而言,负责调查此案的司法机构会继续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
尽管拘留作为一种法律手段,有着严格的时限规定,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调查过程就此画上句号。 在实践中,若在拘留期内未能够圆满地完成相应的调查任务,司法机构可能会据实情对调查相关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考虑采取保释等候审判、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相应的强制举措等方式,进而继续推进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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