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到期后改为监视居住会怎么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期限届满之际,解除原本已设立的保释等待审判措施并改为进行监控居住,实际上是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心状态的强制管理产生了改变。
相较于保释等待审判,进行监控居住或许对被执行人员产生更加严格的限制。 被监控居住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负责监控居住的场所; 与此同时,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也不得私自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交流;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出庭;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不得有任何行为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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