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公安局不同意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嫌犯罪之人或其辩护律师所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未能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那么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则可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能够有效防止他们逃离侦查程序,起诉阶段及审判环节。 通过采取该项措施,即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相关保证书,以确保其随时听从召唤,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收到此类申请时,应在三日内做出决定; 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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