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谁通知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会由做出决定的相关部门来通知到您本人。
这些有权决定是否准予您取保候审的机关主要包括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我们国家的最高审判机构——人民法院。 一般的程序中,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做出了同意您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会严格按照法定的期限,把相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到您本人以及负责执行该决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手中。 例如,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他们将会通知到您以及负责执行该决定的派出所; 而如果是由检察院或者法院做出的决定,他们同样会通知到您以及与之相关的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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