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三年半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的被告而言,通常情况下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主要应用于刑事诉讼流程中的未被正式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上。 司法机构会要求这类被告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上交足够的保证金,并应签订一份保证书来确保他们可以随时面对传唤并且不会受到羁押,从而达到临时性解除羁押或者不进行羁押的效果。 然而,一旦该案已经完成审判,并裁定了明确的刑期,那么取保候审的程序便不再适用于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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