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体原因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措施。
然而,对于那些因为身体原因而需要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来说,他们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批准。 首先,犯人或被告必须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这种疾病有可能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或者因为这个缘故,病痛可能对后续案件的正式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产生重大影响。 通常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的人需要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等资料,以证明其身体状况确实无法适应拘留所的生活环境。 然后,司法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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