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需要做些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对象,在接受这一刑事诉讼阶段的法律保护期间内,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具体规范:在未经特定执法机关事先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禁止私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居住的市或县区域范围;
当个人住址、工作岗位与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需及时地在24个小时之内向上禀报给相关的执行执法机构; 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必须立即出庭受审; 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的行为; 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材料,亦不得与同案犯进行串通口供。 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两项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同时还会视具体情况,要求违法者写下深刻的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更为严厉的法律手段。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仍然会持续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审查以及审判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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