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工作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在取保候审阶段通常可以正常参加工作,但仍然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相应的法律规定与准则。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核心含义在于,被采取该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此期间内,如未获得执行机关的事先许可,则不能够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县城区域; 同时,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若有任何变更,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此外,当接到传唤时,也应立即出庭接受调查。 一般而言,只要工作内容不涉及干扰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就可以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然而,具体能否工作还需结合案件的性质、工作的特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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