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一直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之下,法院有权力作出释放被告等待审判(即取保候审)的决定,然而这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件。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决定是否采用这种手段需要综合考量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可能性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法院审理阶段,假如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拘留或者单独执行的附加刑; 有可能被判以刑期超过有期徒刑的处罚,但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用取保候审也能避免她们对社会构成危害; 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上限,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等情况,法院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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