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叫谁去交保证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其所需要承担的保证金往往是由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主动承担并支付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机关通常会通过书面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发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以确保保证金的顺利收取和管理。 而关于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则会依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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