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批捕之前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经逮捕批准的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确实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得到逮捕批准的阶段,假如被告人在满足取保候审所需条件的前提下,是完全有可能成功申请并获准取保候审的。 这种保释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被告人; 或者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评估认为实施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 当然也包括在患有严重疾患、无法自理生活、或是妊娠期间或正在母乳喂养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当中,经判断不致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被告人。 此外,当被告人被拘留的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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