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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期间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检察环节,仍然存在着取保候审这一法律实施途径。
所谓“取保候审”,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几个国家司法机关为了防止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正在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检察环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了以下任意一个条件,那么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出现;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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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