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刑事案件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知道什么叫做“取保候审”吗?这就是公安局检察院啊还有法院这些大人们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对于那些没有被抓起来或者虽然被抓了但还得换个方式限制他们自由的罪犯们所用的方法哦。
这样做呢,是为了防止他们跑路,逃避调查或者审判嘛,就会让他们找个人来担保,或者交点钱,然后签个保证书,保证随时都能找到他们,不会把他们关起来或者先放出来一段时间。 这个过程就叫作“取保候审”啦。 那具体来说,办理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呢?主要有这么几条:1.如果可能会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话,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如果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又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风险的话,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如果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了,或者正在喂奶的妈妈们,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风险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4.如果已经被关了很长时间,案子还没结束,还得继续关着,这时候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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