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行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人身自由限制令(简称“取保候审”)乃刑事案件中所实施的重要司法程序之一,在此,我们将列举四类不可获取保候审的典型情形:
1.在服刑期间再次违反法律并触犯新罪名者; 2.身为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及主谋; 3.蓄意制造自身伤害或自我伤残以规避法律追责的犯罪嫌疑人; 4.涉嫌导致国家安全遭受威胁、犯下暴力行为或是其他严重违法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5.有可能销毁、篡改重要证据,妨碍证人提供证言或与他人串通口供的犯罪嫌疑人。 6.已被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供担保人,亦未缴纳任何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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