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被捉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跨省执法行动时,能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需全面考量各类因素进行判断。
根据现今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相应的取保候审条件,他们是有权申请并最终获得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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