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谁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子经过批准逮捕程序后,如若涉案人员、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认为被申请人已经符合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条件,则可向办案机关一一即人民检察院提出相关申请。
然后,人民检察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风险程度、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诸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