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受限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取保候审的实施有严格规定。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未被捕获或是已被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能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检控和审理,而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随时听候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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