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自动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批准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被告人不会自行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强制措施,其适用需遵循法律规定且必须经过严谨周密的审批流程。 若在已被批准逮捕之后,牵涉案件的被告者出现了诸如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情况,同时考虑到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等因素,那么此时才有可能将原有的强制措施替换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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