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了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逮捕之后,取保候审仍然具有可行性,然而这需遵从特定的条件方可进行。
当面临这种状况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全面地思考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物品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层面的因素。 具体而言,若强行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拘留、禁锢或者独立运用附加刑期; 有极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更高的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增加; 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能确保其身心健康,又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在案件处理完毕前,尽管羁押期限已经期满,仍有必要实行取保候审的,均可提出相应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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