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满两年是否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女伴侣若是未曾办理离婚手续或收到法院下达的有效离婚裁决,即便是长久的分离状态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行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部分夫妇可能会误以为达到分居两年便可自然解除婚姻关系,但这主要源于他们对相关条文的误解。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分居两年并非法定的离婚理由或是条件,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两年仅仅是判断是否允许双方离婚时所考虑的其中一项因素,并且并非离婚过程中的必要前提条件; 其次,即便符合以上条件,但由于情感问题而导致长期分居也无法实现自动离婚,真正的离婚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法院或相关司法机构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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