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案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法律所规定的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当办理跨地区案件时,虽然其具体流程大致相同,但仍然有可能因地域之差异而产生诸多操作层面的细节变数。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或是辩护律师均享有向负责该案件审理的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在接到申请之后的审查阶段,该司法机关需全面权衡考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所涉案件的严重性、情节走向及潜在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 如若最终决定实施取保候审,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保证人,或应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在此过程中,对于跨地区办案的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异地办案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以确保相关手续和材料的传递能够做到及时且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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