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人员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具有强制力的措施,赋予了被告人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同时也能够保障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对于被拘留的被告人而言,在被允许适用该措施之前,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总的说来,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会被依法适用附加刑者; 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被告人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若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在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享有此权利。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如果决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要求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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